下列业务视同零售业,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和清洗。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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