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2.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3.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4.应收的为职工垫付的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收取的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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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3天了,希望能通过
只有签章是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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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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