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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委托加工高档化妆品由受托方(乙公司)代收代缴,甲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20 000+3 360)÷(1-15%)×15%×7%=28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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