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法行为是指,《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1
首赞
(0/1000)
评论
优美的百合: 很有见地,规定很严格!
2023-06-14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坚持签到打卡做题加油
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签到:收益最大准则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官方活动圈
会计学堂官方活动圈子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