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学习打卡:票据的分类,票据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与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票据的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不包括付款和提示付款)。票据记载事项(必须、相对、任意、记载不产生法律效力)。必须记载事项:金师傅日出喂羊。背书种类:转上背书与非转上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不得进行的背书:附条件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部分背书-背书无效、不得转上-禁止转上(丧失流通性)、期后背书-不得转上否则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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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优秀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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