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未分配利润本年累积余额为-29万,注册资本500万,盈余公积期末余额60万,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531万,于11月24日,发生股权转让,原股东甲按注册资本原占比30%原价即150万转让给股东乙,请问退出的股东甲需要交个税吗?

平
于2018-05-27 20:27 发布 846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5-27 20:57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按我的理解,是不需要交个税的,因为是成本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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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1-04-09 20:29:37
你好,未分配利润就是利润分配的二级科目
2019-04-19 18:19:01
准则定义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项目包括的内容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不包括提取盈余公积,
结转是将一个科目金额转入另一个科目;
2021-04-25 10:57:01
你好,资本溢价是股东投资超过应当出资形成的
计提盈余公积是根据实现的净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的
未分配利润是累计的盈利或者亏损金额
2021-03-31 16:00:4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按我的理解,是不需要交个税的,因为是成本价转让。
2018-05-27 20: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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