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职工食堂,是提前预收伙食费,预收伙食费上是按实际金额收取,预充的伙食费系统上是充一送一活动的金额,我当时记账时, 我从系统上导出的消费明细在记账时是按每月摊销的实际消费明细来摊销了伙食收入,现在不用这个系统了,预收的伙食费到最后这一个月需要摊销收入与消费系统导出的收入不符,是因为前期都已经把充一送一的收入,都已经记账,这个还需要把预收剩余的收入走账就可以,还需要把前期多记的伙食费收入做这个调整吗?这个是不是相当于提前已经把收入多记上了,后期收入不够

雅蔓
于2024-10-31 10:39 发布 2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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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0-31 10:41
这种情况需要对前期多记的伙食费收入进行调整。
原因如下:在记账时,按照系统充一送一活动金额记账,实际上是提前确认了部分本不应在当时确认的收入,导致前期多记了收入。而现在不再使用该系统且预收的伙食费在最后一个月出现摊销收入与消费系统导出的收入不符,说明前期记账存在错误。如果不进行调整,会使财务数据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学校食堂的收入和经营情况。
调整的方法可以是冲减前期多记的收入,将其调整到正确的金额。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例如: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相关收入科目)(多记的金额)
贷:预收账款(或相关负债科目)(多记的金额)
相关问题讨论
A 店未摊销完的费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会计处理
一次性转销法:
如果金额不大且对财务报表整体影响较小,可以考虑将未摊销完的费用一次性转销。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2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等摊销科目 20000
按比例分配法:
如果 A 店和 B 店在业务上有一定的关联性,可以考虑将未摊销完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 B 店继续摊销。
首先计算分配比例,假设以员工人数为分配依据,A 店原有员工 a 人,B 店原有员工 b 人,A 店转入员工 c 人,则分配比例为 c/(b %2B c)。
将未摊销费用乘以分配比例,作为 B 店应承担的摊销费用。
A 店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20000 - 分配给 B 店的金额)
贷:长期待摊费用等摊销科目(20000 - 分配给 B 店的金额)
B 店会计分录:借:长期待摊费用等摊销科目(分配给 B 店的金额)
贷:相关对应科目(如营业外收入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税务影响
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次性转销的费用,可能会影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按比例分配给 B 店的费用,需关注分配的合理性和税务机关的认可程度,确保在税务申报时不会产生风险。
其他税务方面:
检查是否有其他与未摊销费用相关的税务事项,如印花税、增值税等,确保处理方式符合税法规定。
在处理 A 店未摊销完的费用时,应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影响,选择最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处理方式,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024-10-05 11:19:00
因为这个是到期才付款。就是正常每个月计入管理费用就行。
2023-08-02 09:17:44
总的金额除以总的面积,这样计算摊销额
2021-01-15 14:15:13
你好,付了定金的货物想要摊销费用,具体是摊销什么费用呢?
2020-11-30 14:51:04
你好,要按照合同金额来摊销的,因为你们未来也需要把这个钱给别人的
2020-11-12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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