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孔令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10-03 20:5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问题回复如下:
一、自产自销农产品税收规定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者,其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自然人、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
企业所得税:合作社自产自销农产品在所得税方面并非直接免税,而是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具体情况来确定。虽然税法未直接提及合作社自产自销农产品的所得税问题,存在针对特定类型农业活动或农产品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合作社需要详细审查其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如从事的农业活动类型、农产品种类、销售方式等。如果符合条件,合作社可能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或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
在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若符合相关优惠政策条件),合作社仍需按照税务规定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合作社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根据当地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免税申请材料或者是将免税资料留存备查,包括免税申请报告、免税项目明细表等。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可享受免税优惠。
成本发票问题:由于合作社自产自销农产品可能无法取得完整的成本发票(如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可能无法全部取得正规发票),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据实填写成本。比如从超市等购买的农药等,按照规定均需要取得正规的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如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或者以付款凭证、收购合同、银行付款单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申报表填写: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合作社应准确填写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对于没有成本发票的情况,可以在成本项目中据实填写,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同时,应确保申报表的其他项目填写准确无误。
希望以上的回复能够帮到您。

start 追问

2024-10-03 21:21

老师,我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时候,为什么让交税呢?

start 追问

2024-10-03 21:23

老师,我资产负债表填写的是:货币资金5000 未分配利润5000    利润表填写的是:主营业务收入2800000,主营业务成本2995000  ,但系填写企业所税申报表的时候,让交税,怎么才能不显示交税,谢谢

孔令运老师 解答

2024-10-03 21:57

营业成本填的2795000 是不起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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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 不免 免增值税
2020-04-20 05:59:09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5.牲畜、家禽的饲养;——包括猪、兔的饲养,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6.林产品的采集;   7.远洋捕捞;——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以上农、林、牧、渔业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其中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详见附件2。
2019-07-10 14:22:27
你好,你们是有免税和不免税的吗
2018-09-17 18:29:42
您好,农产品暂没有免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2019-02-11 16:36:15
免征项目 (一)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二)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三)中药材的种植; (四)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五)牲畜、家禽的饲养;——包括猪、兔的饲养,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六)林产品的采集; (七)远洋捕捞;——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八)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减半征收 (一)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指“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2018-12-26 2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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