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一个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的问题: 1、2023.09,ABC为自然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AB为父女),分别持股51%41%8%,注册资本100万; 2、2024.03,C转给B 5%,ABC分别持股 51% 46% 3%,【C实缴3万】; 3、202406,新增D,出资100万,持股2%,【D已实缴100万】; 4、202409,AB实缴51万和46万; 5、A(父亲)转让给B(女儿)约25% 请问5中的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AB分别是多少?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可操作,比如继承等合法途径? 谢谢老师!!!
江畔杨柳
于2024-09-26 10:21 发布 15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9-26 10:25
您好,如果评价转让不用缴纳个税,继承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的事不行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不能再注册。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2-02-27 22:01:58

自然人独资企业的话,他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恩,这个的话要看这个实际情况,不是说他承担了,这个责任比较大,这个不能结穗,你就单单从这两个方面来考虑。
2020-05-28 23:09:08

你好,同学。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1-04-18 18:46:42

您好,如果评价转让不用缴纳个税,继承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的事不行的
2024-09-26 10:25:07

D
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2023-04-23 1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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