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总包方分包了一部分业务给我们,但是我们农民工工资是由总包方发放,那这样的话,这笔钱我们是不是应该作为收入呢

吴晓敏
于2024-09-18 14:24 发布 369次浏览
- 送心意
堂堂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9-18 14:27
如果是总包方发工资,你们负责施工,那你们应视为劳务提供方,这部分费用可能是成本或预付款,具体是否计入收入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提供服务情况。建议核对合同条款,确认收入确认标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是可以的。
2022-01-16 07:17:24
您好,您是需要报咱们学校的实操课程吗?
2020-12-27 14:48:56
你好,你这个营业执照没有劳务的范围。
2022-01-07 10:56:39
您好, 先在网上注册,再开通税务,再开通公账
2023-07-01 19:05:13
开的是什么样的发票呢
2022-06-11 15:30: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吴晓敏 追问
2024-09-18 15:09
堂堂老师 解答
2024-09-18 15:12
吴晓敏 追问
2024-09-18 15:13
堂堂老师 解答
2024-09-18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