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业务中遇到了问题: 1、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表决权1/10以上股东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但,我们公司实际协议约定,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问题:约定是否有效,有效实际执行应该参照哪个来执行。
啊文
于2024-09-12 09:33 发布 268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9-12 09:37
公司实际协议关于召开股东会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一、关于约定的有效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召开条件可以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规定代表表决权 1/10 以上股东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更高的标准。
二、实际执行应参照的标准
在实际执行中,应参照公司实际协议约定的标准,即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理由如下:既然公司股东通过协议作出了这样的约定,那么在公司内部治理中,各方应当遵守该约定。这体现了股东的意思自治,也是维护公司治理秩序的需要。如果股东对该约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协商修改协议或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来调整股东会召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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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人有限公司的。
2020-05-31 09:31:07

你好,这个以前是不允许的,现在可以了吗
2019-02-26 11:22:14

你好,名称是不需要变更的,只需要变更股东情况
2018-05-21 10:35:40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有限公司不能在投资成立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
2016-10-15 11:32:03

同学你好,是因为有股东退出的原因。
2022-09-12 17: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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