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16 19:57

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两类服务、两类对象采用两种方式征缴。 
1.两类行业 
广告服务业和娱乐服务业。具体范围是: 
(1)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需要注意的是,广告设计、广告品的文印晒图不属于广告服务,要厘清广告展示与会议展览展示的区别,在征缴时需要正确划分。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需要注意的是,文艺表演、文化活动、体育表演不属于娱乐服务,旅游公司应旅游者要求组织安排的文娱服务也不属于娱乐服务,不属于征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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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2022-04-19 14:03:52
你好 ;  属于的; 比如文化活动费就是文化服务下面的  开票的  ;     
2022-04-19 14:36:33
你好!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是月销售额2万季度是6万不是30万,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对归属地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04-14 22:08:03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2021-08-24 11:08:41
 你好 ;     你上期是否有欠缴金额 ; 有的时候这个申报表  系统会  读取数据;  你要核对下是否是实际的 ; 如果不一致的; 找税务局给你后台处理申报表 ;你再报哈   
2022-06-22 16: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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