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老师您好,请教一个经济法的问题: 说,分期付款,如果承租人未付款项不足20%,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全部租金or解除租赁合同取回租赁物。 又说,保留所有权,支付了75%,出售不可以取回。这两个不是相冲突吗?
1+(1-T)*产权比率
于2024-08-24 21:42 发布 31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智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8-24 21:46
分期付款与保留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法律机制。在分期付款中,若承租人欠款超20%,出租人有权要求全款或解约。而保留所有权意味着即使支付大部分款项,如75%,出售商品时不自动取得所有权。两者不冲突,分别针对不同交易情形。简单来说,保留所有权侧重于物权转移条件,分期付款则关注债务履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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