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那,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另行钦定保证合同的,不属于保证,那么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题目中一个答案是这样说的,根据规定,如果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E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无需承担票据责任;②D公司有权依保证合同要求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虽不属于票据保证,但仍具有民法上保证的效力,因此,D公司可依据保证合同要求E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坚持
于2024-08-12 15:14 发布 641次浏览
- 送心意
秦红斌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8-12 15:31
同学,你好,票据是票据,保证合同是保证合同,票据应按票据法来解读,票据上未签章,不承担责任,保证合同,承担民法上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票据责任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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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4:14:10
您好
题目问的应收票据哈 没有问银行存款
2024-06-17 17:18:53
什么原因出现了负数,这个不会出现负数的。
2024-06-11 10:27:04
您好,这个的话需要,需要写的,二级科目写具体票据对应单位
2024-04-17 22:15:02
你好,是对方开具的承兑汇票?
2023-10-27 1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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