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建筑公司,去年有一般计税,和一个简易计税项目,今年一月份简易计税项目开具一张发票给甲方后,项目结束,截止现在等着收尾款。从一月以后,所有收入都为一般计税项目,进来的材料成本专票是五六七三个月,5.6月有个别成本,来的时候没有备注项目名,我七月抵扣增值税进项的时候,可以全抵扣呢不?要不要考虑一月那部分简易计税的比例,做进转出?
优雅的柚子
于2024-08-07 21:49 发布 178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8-07 21:55
您好
请问您5 6月份收到的成本发票 有没有涉及到简易计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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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求 。
一般材料60 人工30
2021-10-10 16:56:07

你好; 你们要看你是销售材料 提供安装 还是 包工包料。 包工包料按建筑服务开票按9% ; 销售材料按 13% 安装费单独收取按9%。 看你们合同怎么签订的
2021-10-29 10:47:10

你好 是的 可以这样理解的 就是占总成本的比例
2020-06-30 17:06:20

同学你好
人材机比例是30:60:5
2021-04-11 14:57:56

你好,肯定要的啊,不然你的材料哪里来的。
2019-06-13 15: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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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柚子 追问
2024-08-07 22:27
bamboo老师 解答
2024-08-07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