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年初有未弥补亏损20万(亏损弥补已经超过5年),当年实现净利润15万。按有关规定,改年不得提前法定盈余公积。答案是对的。为什么呢?不是应该是错的吗? 亏损弥补已经超过5年,不是就不能再,弥补了吗?
me_小丫头
于2018-05-09 10:48 发布 382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09 10:51
你好,这个5年是税法规定的弥补亏损年限
而会计上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是不受5年限制的,所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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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亏损的情况下不需要提取盈余公积的
2019-01-14 08:44:44

你好,是这样的,2018年亏损,2019年盈利了,计提盈余公积按照2019年累计净利润弥补去年亏损后的利润提盈余公积
2020-01-02 16:08:56

你好,先弥补亏损,然后提取盈余公积
2019-12-30 17:32:49

你好,同学。
不足弥补,就是亏损体现,后面有利润再弥补就是了。
你这里税后净利润400万,首先是弥补亏损,不是先计提盈余公积。
2020-02-12 12:23:33

亏损弥补已经超过五年,应该用税后净利润进行弥补的。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万元不足以弥补以前的亏损20万元,所以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19-04-15 1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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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_小丫头 追问
2018-05-09 10:58
邹老师 解答
2018-05-09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