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银行利息冲减财务费用,这笔钱在财务软件利润 问
你好!这个不用调啊 你可以借银行存款 1,借财务费用利息 -1 答
老师,这个反向开票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问
您好,就是收废品的公司向卖废品的个人开发票,为了解决个人不方便开票, 答
老师 21年的专票老财务让抵扣了 后面要做税额转 问
你好,建议做进项转出处理 答
债券 初始取得时,如果有含在其中计入应收利息 问
您好,对的,这个的话,是一样的,不区分了这个 答
老师这个不是2023年12月24日吗 问
你好,同学。是的。应该选择C 答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并对该保险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为员工代扣代缴个税,那么这个商业保险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 你好!可以的。实际上这个就是员工自己出钱买的了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企业承担了商业保险的费用。请问:1.员工工资表里需要体现这个商业保险的费用吗?如何体现? 2.工资表上不用体现这个商业保险的费用的话,是否能在代扣代缴时直接在工资薪金里加这个商业保险的费用呢?
答: 您好,商业保险是税收指定的可以扣除,如果不是的 不可以扣除。工资表里面可以不体现 直接根据购买的商业保险的发票计入员工福利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意外险是否属于商业保险?
答: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尚没有对“其他商业保险费”和“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界定,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列入税前扣除范围。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