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4-06-21 15:5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属于因开票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证实支出真实性的一些资料,其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料如下(前三项为必备资料):(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所以,企业如果是善意取得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在被税务局要求协查时不要惊慌,只要准备好以上资料,证明自己与对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资料完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情形,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一般情况下,给对方单位发询证函,来查明情况。
2020-04-23 23:19:03
建议不要这么设置
他这个设置暂估是为了体现暂估了成本或者费用
直接写供货商就可以
2020-03-02 18:14:45
你好,那就要看看哪一个填写的正确了呢,有一个是错的
2021-04-06 11:54:04
应付账款,这个属于商场的应付账款,属于采购的货款
2018-09-26 09:20:49
你好,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购入供应商材料或劳务的计入应付账款,其他的也是与经营相关的业务往来计入其他应付款
2017-06-23 1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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