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这样做对吗? 问
整体框架对,只有社保缴纳的分录错了:不该把个税放里面,且个人社保部分的处理逻辑也不对。 您好,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答
我感觉这个是不违反啊 答案违反我理解的是担任多 问
结论:违反独立性规定。 理由: 上市公司(公众利益实体)关键审计合伙人(含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任职时间需累计计算,上限为 5 年。 A 注册会计师 2020-2023 年担任项目合伙人,已累计任职 4 年,未满足 5 年上限,但也未进入冷却期。 2025 年他重新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职务,任职时间会接着之前的 4 年继续累计,会突破 5 年的法定上限,违反轮换要求。 答
老师好。2025年的账有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修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这是啥情况呀? 问
管理费用结转多转了 692.5 元,导致期末不该有余额的损益类科目出现贷方余额。 处理:反结账,把结转管理费用的凭证金额改成和借方发生额一致,结平余额即可。 答
海外进货后有一部份不良品,后来退一部份回去换货,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我公司18年注册资本为1千万,实缴是哪年
答: 您好,实缴是2032.6.30前 为了落实《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金实缴期限问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注册资金的管理制度意见稿。意见稿里,设置了已经存在的有限公司,给予了三年的过渡期。在新的《公司法》出台前设立的公司,设置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需要将出资时间调整在五年内。过渡期是2024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出资时间调整在过渡期五年内,也就是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注册资本2000万,实缴0元什么意思
答: 您好。就是这个投资款没有交上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未缴足注册资本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答: 你好,可以去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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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HX 追问
2024-06-14 13:02
家权老师 解答
2024-06-14 14:17
郭HX 追问
2024-06-14 15:40
家权老师 解答
2024-06-1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