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师你好:之前我请教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房开公司返租确认的问题。当时老师给我的答复是:销售时按合同价格全额计收入,同时确认“递延收益”,在实际返租时冲减“递延收益”。我想请问的是,对于返租时冲减的“递延收益”部分,可以单独开发票吗,销项税可以同时冲减吗?比如销售时确认的“递延收益”是8万元,可能分三次返租,第一次返2.8万,这部分可以单独开红字发票吗?
相信老师
于2024-06-09 16:59 发布 370次浏览
- 送心意
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6-09 18:48
你好,对于返租时冲减的“递延收益”部分,可以单独开发票。每一次返租都是一次独立的交易,因此可以针对每一次返租的金额开具相应的发票。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的,结果是一样的,建议您使用后者
2017-03-28 18:12:19

你好,递延收益是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而递延所得税是因为税会在一些处理原则上有差异形成的暂时性差婴儿产生的 是不一样的性质 递延收益不属于递延所得税
2017-01-17 19:57:48

递延收益和递延税项不是一个东西
2018-10-29 16:33:13

递延收益摊销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摊销
2019-01-07 10:50:16

就是说,你这个递延收益在之前正常使用的年限,这个不用转销,只说报废之后还没有用的,这个要转销。
2021-06-01 08:17:3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薇老师 解答
2024-06-09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