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3月份前签订的一年期购销合同,每月供货物一批,含税价格为1177000元(增值税率为17%)因国家税务局通知5月1自起增值税率17%降为16%请问5月份起该合同执行价格是否需要调整?应调整到多少才合理?假如原合同每批货物的销售毛利率为6%,税率下调后(进销税率相同)少交多少增值税?

暗香疏影
于2018-04-26 11:44 发布 998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04-26 13:12
合同仅仅因为税率问题下降而降价,可以这样计算1177000/1.17*1.16=1166940,下降1个点税率而已。下降税率后,进销不变的话情况,应交增值税是也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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