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未税前扣除的: 如果22年发生的业务20万未获得发票 在24年获得20万的发票 这个行为在20万在22年纳税调整增加了20万 在24年取得20万 老师你看看我说的额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0年未获取发票纳税调整增加20万 在24年获取的 在24年汇算的时候纳税调整20万 就可以了吗? 20万直接递减的是24年的收入 如果24年递减不完的可以 递延后期 递延的后期这个期限也是5年的规定吗?
傻傻的百褶裙
于2024-05-26 14:25 发布 52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5-26 14:30
同学你好, 20年未获取发票纳税调整增加20万, 在24年获取的 ,在24年汇算的时候纳税调整20万 ,就可以了。 20万直接抵减的是24年的收入 ,如果24年抵减不完的,可以 递延后期 ,递延的后期这个期限也是5年的规定的。
相关问题讨论

要看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即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2016-05-23 13:33:53

你好 会计处理时 权责发生制 在计算利润总额时 是按当年10万扣除的
2021-12-29 16:32:16

是的必须有发票才可以税前抵扣,如果没有发票,年底调整即可
2019-07-20 18:02:31

就是不可以抵扣所得税的意思
账上正常做入库,按入库的结转成本
2020-01-10 23:40:07

你好,疫情期间也得有发票才可以的,没有发票要调增
2020-07-21 08:08:1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