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用于集体福利不是进项转出吗,为什么是视同销售
Sekka
于2024-05-08 14:51 发布 81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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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题目中没有说用于外购的货物呀
2020-07-30 10:17:50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020-07-30 10:11:33

您好
外购的,不是视同销售的。
自产的用于集体福利,是视同销售。
2021-05-04 19:48:38

不需要视同销售的
这种需要进项转出
如果自产的发福利需要视同销售,这种不转出,但是交销项
2020-02-01 16:31:25

生产这些产品的原材料,当初的进项税已经拿去做了抵扣,并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已经是整个增值税链条最后一个环节。
2021-12-15 2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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