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们老板名下有两个企业。其中一个是在深圳,主要销售渠道是电商,已经经营了3年 左右,去年7月份在本地租地建厂房,新开立一家生产制造的湛江公司。深圳公司之前在深圳发货,本地建好厂房后迁回本地新厂房湛江公司发货,产品来源是购买全部材料给湛江公司代加工完成给深圳公司来销售,,新公司的主要经营只是帮深圳的那家公司代加工,只收取加工费,湛江公司收取深圳公司的加工费,通过公户转账并开发票给深圳公司,像这样操作,在税法上是否合法?

雪
于2024-04-27 13:48 发布 158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4-27 13:52
您好,税法上是合法的,制造公司要保证合理的利润,不能全部利润给深圳公司。同理,也不能深圳公司没有利润,我们卖给深圳公司时,参考同行的价格,也就是如果深圳公司在外面购买是多少钱。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谁给公司加工铁件?
2022-09-06 04:31:27
你好,托加工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这是委托业这是委托业务的完整费用,你看看吧!
2022-03-04 16:40:28
同学好
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但是包含本身缴纳的消费税
2021-09-01 08:37:04
你好,一般纳税人13% 小规模3%的
2020-05-25 14:36:42
加工实际支出的成本费用+利润
2019-07-16 14:27:1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雪 追问
2024-04-27 14:24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4-27 14:26
雪 追问
2024-04-27 14:31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4-27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