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4-04-04 20:38

你好同学,看一下这个总结。
关于混合销售的政策规定,一文读懂!  https://mp.**.**.com/s?__biz=MzAxMjE4NTg2MQ==&mid=2657884343&idx=3&sn=46e631df9a30d5c6daea1038b8510b7d&chksm=802d00ddb75a89cb1db639f2149ef680cf9b13a2c9de3d1c3211df862523ace7fc924613cd96&scene=27

Cinderella 追问

2024-04-04 21:02

打开这个链接不是混合销售的政策的网址

立峰老师 解答

2024-04-04 21:0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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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如果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又有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按照新的流转税制的规定,销售墙纸等装饰材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对于发生装饰劳务属于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应征营业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称之为混合销售行为。凡是确定的尺度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行销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2017-12-20 18:14:01
你好同学https://wenku.baidu.com/view/b72760e3ac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6a.html 优惠在这里有统计的同学
2022-04-06 18:42:01
技术合同免税政策包括:一是研发费用免收企业所得税;二是技术交易所得免收企业所得税,当年收入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技术转让所得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去国家鼓励限额后不予计税;四是技术服务收入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03-14 18:07:31
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的。
2024-02-25 11:47:02
你好同学,按你的描述这种情况就是兼营
2022-05-14 1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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