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4-04-04 20:38

你好同学,看一下这个总结。
关于混合销售的政策规定,一文读懂!  https://mp.**.**.com/s?__biz=MzAxMjE4NTg2MQ==&mid=2657884343&idx=3&sn=46e631df9a30d5c6daea1038b8510b7d&chksm=802d00ddb75a89cb1db639f2149ef680cf9b13a2c9de3d1c3211df862523ace7fc924613cd96&scene=27

Cinderella 追问

2024-04-04 21:02

打开这个链接不是混合销售的政策的网址

立峰老师 解答

2024-04-04 21:0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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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同学这个要去税务局批一下,这个属于饲料就是可以的,但是要批
2019-10-09 09:06:50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6-20 11:13:10
你好!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如果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又有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按照新的流转税制的规定,销售墙纸等装饰材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对于发生装饰劳务属于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应征营业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称之为混合销售行为。凡是确定的尺度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行销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2017-12-20 18:14:01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2021-05-07 23:33:18
《混凝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明确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019-06-12 16: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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