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张晓庆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4-03 19:46
你好!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这是因为消费税是可抵扣的,意味着它可以在将来销售该消费品时用于抵扣相应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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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科目配置是正确的,但是可能会存在其他不同的记账方式。比如,当有增值税减免时,第一贷方可以直接通过“其他收益”来记账,而不是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来记账。
2023-03-27 10:29:26
您好,对的,1这些是需要计提的这种
2023-06-02 15:11:21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这里
2024-03-18 11:06:41
您好,上边那个账务处理,是企业准则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业,都是用下边你说的这个简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你好; 转出未交增值税先把这个 金额转到 未交增值税借方去; 然后再做其他的; 先结转了我看看
2023-01-04 15: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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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