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注册资本减资,之前的财务在2月27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了减资公告,我因为没查到,今天又做了一次公告。怎么把这个公告撤销呢?下面的流程是什么?
slbj
于2024-03-26 13:19 发布 159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3-26 13:23
1.首先,您需要登录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的省的公示系统。在系统中找到企业信息填报或相关的公告管理模块。
2.在找到对应的减资公告后,查看是否有撤销或删除的选项。如果有,直接点击进行撤销操作。如果没有直接的撤销选项,您可能需要联系系统的客服或技术支持,获取具体的撤销流程。
3.提交撤销申请后,系统可能需要进行审核。请确保您提供的撤销理由充分、合理,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
4.如果审核通过,您的减资公告将会被撤销。此时,您可以再次检查公示系统,确保公告已经成功撤销。
相关问题讨论

个人的理解是没有什么实质区别,说法有点不同而已,内容一致
2015-10-27 16:08:40

你好,这两个其实是一个意思。
2021-12-02 10:04:00

其实意思一样,没有实质区别
2015-10-11 21:53:02

你好,这个就看转走这个在企业角度看是什么用途了
2016-07-20 10:21:17

您好,实缴是2032.6.30前
为了落实《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金实缴期限问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注册资金的管理制度意见稿。意见稿里,设置了已经存在的有限公司,给予了三年的过渡期。在新的《公司法》出台前设立的公司,设置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需要将出资时间调整在五年内。过渡期是2024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出资时间调整在过渡期五年内,也就是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2024-04-21 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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