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单位出差用了员工的车,拿公司的卡加了油(加油明细未体现车牌号),报销了高速过路费(高速费发票体现了该员工的车牌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行,是否属于私车公用,个人是否需要交个税,公司是否还有其他风险?

1046191878
于2024-03-26 10:13 发布 371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4-03-26 10:13
你好,同学
不需要交纳个税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如果租赁的这个车有租赁发票,然后有合同写清楚是哪个车牌之类的,这个车牌跟过路费的发票一致。就可以。
2024-09-25 18:20:17
开出的过路费发票和油费票可以在公司报销
2024-08-23 14:06:45
你好,这个可以计算抵扣的
2024-06-03 14:38:28
你好,实际是B公司负担,是可以报销入账的
2023-10-16 09:17:48
你好; 这个是公司名下的车辆的话;才能开 过路费在新公司的;
2023-06-28 10:25: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1046191878 追问
2024-03-26 10:17
冉老师 解答
2024-03-26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