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进项发票比较多,收到进项发票时我们都做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可认证是我们只认证抵扣了其中的一部分,这样子账务做账的进项和申报的进项抵扣不符,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SMY
于2024-03-05 11:37 发布 473次浏览
- 送心意
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3-05 11:38
同学你好,你可以分别做到2个科目,收到进项发票准备当月认证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收到进项发票准备当月不认证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要确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和税务申报一致才行。处理方法是把全部认证掉,和税务系统对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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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描述的完美无缺。除此之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也是类似的原则。
2023-03-14 10:59:01
您好
就是前期有进项税额转出 现在写在借方结平
2022-12-23 13:38:02
您好,上边那个账务处理,是企业准则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业,都是用下边你说的这个简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你好!是的,思路是对的
2022-03-25 21:34:22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2-09-19 16: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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