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就是比如以前年度有做收入了,但增值税及附加是第二年补缴及滞纳金请问这个怎么账务处理呢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在第二年补缴及相应产生的滞纳金的账务处理大致如下: 1. **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 对应的会计分录通常是: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 若有附加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也需同时记账: -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应科目 -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2. **滞纳金处理**: - 滞纳金的会计分录通常是: - 借:财务费用——滞纳金 -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请注意: - 上述处理均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还需遵循企业所在地的实际税务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 - 如果增值税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在补缴税金时需要回溯调整当期或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可能涉及到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更正事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补缴可能涉及的滞纳金从欠缴税款之日起至缴清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金,
毀若亦 ♡
于2024-02-28 15:43 发布 29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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