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早上好,请问如果遇到失控发票怎么办?第一种:跨年的,已进账普票;第二种:跨年的,已抵扣的专票;第三种:跨年的,已认证但未抵扣的专票。。请问以上几种情况的税务和账务该怎么处理?

catherine
于2018-03-29 09:56 发布 926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29 12:26
对于第一种情况,冲销这个费用
第二种情况,做进项税转出不抵扣进项税,并且冲销已入的成本费用
第三种情况,做进项税抵扣,并且同时做进项税转出,冲销已入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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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种情况,冲销这个费用
第二种情况,做进项税转出不抵扣进项税,并且冲销已入的成本费用
第三种情况,做进项税抵扣,并且同时做进项税转出,冲销已入的成本费用。
2018-03-29 12:26:26
您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不去抄报税,税务部门就会视同为失控发票。
处理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一、基本内容
……在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中增加双向比对功能,即:通过认证环节将要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该类发票称为‘认证时失控发票’);通过每天新增的失控发票数据与前期已认证相符的抵扣联数据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该类发票称为‘认证后失控发票’)。”
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企业要对发生的销售到主管税务局申报并缴纳税款,否则购买方不能抵扣该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意事项:
受票单位往往不知道收到的发票是失控票,因为是真票,所以能够通过发票认证从而抵缴了当期的销项税。只有出票方出了问题,才会找到受票方。现在每月实行抄报税就是为了堵塞失控发票。
未认证的,全额入成本费用科目,认证了的,抵扣后,做进项转出,抵扣了的,直接做进项转出处理。
2018-02-08 21:57:55
专票跨月不能作废了。收票方未抵扣的,需要交回所有联次,销售方出红字申请。收票方抵扣了,需要收票方出红字申请,也需要退回所有联次的发票。
2019-08-14 12:47:59
你好!如果是我方开红字发票,借:应收账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红字)
与收票方的行为无关!
2018-02-07 12:27:49
没认证做待认证进项税额 认证做进项税额,抵扣也是这个进项税额。
2018-12-27 19: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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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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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