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B公司是小规模,(都是我们公司的,都是销售农产品)A是从加工生产销售一体的,B只做销售,他俩之间什么关系比较合适?而且可以避免交两次税(本来想A卖给B,B代销,但这样的话,同样的产品两个公司都要交税,有没有其他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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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3-28 09:26 发布 705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28 13:55
如果是流通环节越多,实际上交的税越多,因为B公司是小规模,不能抵扣采购的进项税,从A到B的货物流转,只会多交税
相关问题讨论

一般纳税人不免税,小规模是自产自销开免税普票可以抵扣的
小规模不能抵扣的
2019-02-20 20:19:52

这个销售自产自销是免税,不是自产,一般纳税人是9% 小规模3.1-12.31号湖北地区免税,湖北之外地区享受1%优惠
2020-06-30 08:52:09

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8-04-26 09:19:21

我公司A位于北京,为小规模纳税人,现在需要采购西南(四川、重庆)的农产品(水果),并将这部分水果供给到另一个位于西南的一般纳税人公司B里面,现在因为票据问题卡壳来了。即A采购的水果可以取得产地农产品收购发票,但是自己能否抵税;B需要A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A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操作,请大神指点?
2016-03-03 17:00:46

你好 如果是小规模的话目前优惠政策多 比如小规模不超过10万季度30万免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减半征收、小微企业享受5%或者10%税率的优惠 一般新公司会先是小规模你可以后期根据自己业务来转一般纳税人的
2019-09-09 16: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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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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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