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2023年,中国公民张某在国内某公司任职,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23500元,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5280元,张某夫妇有1个女儿正在上小学,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已知: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资料二:2023年,居民个人李某每月从任职单位取得工资30000元,每月养老保险等专项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2023年全年张某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共计20000元,取得稿酬共计15000元,特许权使用费共计8000元,上述均为税前收入,已经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共计40000元。 要求:1.请根据资料一核算张某1-12月每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请根据资料二核算李某2023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小白新手
于2024-01-16 17:14 发布 12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1-16 17:18
您好,稍等,解答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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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
2021-12-19 00:55:34
您好,这样计算的 (80000%2B40000*80%%2B60000*56%%2B20000*80%-60000)=101600 (101600-20000-24000)*10%-2520=3240 这样计算
2023-11-09 16:28:26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你
2023-05-11 20:05:40
您好,这个没有其他了吧
2023-05-11 20:26:50
您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3-05-22 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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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17:22
小白新手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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