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们向供应商A&B (这两个公司是关联关系)采购包材,供应商A&B均已全额开票结算。现在A&B合并合为A公司(税号仅保留A公司)现在供应商就2年前的事项提供我们返利事项50万(归属A 40万,归属B 10万)本期不考虑返利的50万,我们应该跟A(A&B合并后的A)开票结算180万。请问这块我们跟供应商开票结算是:开票140(180-40)吗,那原10万归属B公司的部分现在没有办法开红票的话,请老师帮忙分析怎么进行开票处理和账务处理(提供相关分录),谢谢!
许是半颗糖
于2024-01-16 12:37 发布 21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1-16 12:39
1.确认返利:借:银行存款 5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 - 返利 50万
2.开票结算: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14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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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半颗糖 追问
2024-01-16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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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