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注销,税务局查到其他应收款不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说明。经查账原因是股东分别在2018年9月转3万,2019年1朋转2万,当时转账备注为:备用金,财务按回单做其他应收款。实际是还股东借款。2018年之前股东确实是垫支了10万。2018年9月没有业务后股东就将分别公司成立业务仅20万不到,且无利润,不存在股东分红,这种情况怎么和税局解释比较妥当?

2020拥抱更好的自己
于2023-12-28 09:40 发布 240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样也是可以的
2022-11-15 10:31:17
您好, 这个就是计入其他应收款的
2022-07-27 16:47:10
其他应收款 合适些。
2022-05-19 10:15:43
同学,如果是借款给法人,建议计入其他应收款。如果是还款,可以直接冲销其他应付款。
2020-10-15 12:08:44
可以,这个是可以,可以,
2021-01-25 1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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