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糕点厂(一般纳税人)赠送给客户的糕点 200 盒,该糕点对含税销售价 格为 120 元,生产成本为 70 元/盒;用于市场推广的 100 箱新口味饼干无市场价 格,市场成本为 50 元/箱。 问该糕点厂向职工发放和无偿赠送糕点的行为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冷艳的路灯
于2023-12-22 11:04 发布 23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2-22 11:16
同学你好
首先,对于糕点厂向职工发放糕点的行为,根据中国税法,应当按照“视同销售”进行处理。这意味着糕点厂需要将糕点的生产成本纳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并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该糕点售价比生产成本要高得多,因此糕点厂应当按照120元/盒的价格缴纳营业税和附加税。
其次,对于无偿赠送的行为,根据中国税法,无论是赠送给客户还是用于市场推广,都应当按照“视同销售”进行处理。这意味着糕点厂需要将礼品的采购成本纳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并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该礼品无市场价格,应当以市场成本为基础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糕点,糕点厂需要将200盒的生产成本70元/盒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并按照120元/盒的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由于该糕点是免费赠送,因此还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申报缴纳。
对于用于市场推广的饼干,由于无市场价格,应当以市场成本50元/箱为基础进行计算。糕点厂需要将100箱的生产成本3500元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并按照50元/箱的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由于该礼品是用于市场推广而非免费赠送,因此不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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