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挂靠方,总包把工程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劳务,一部分是装修,然后我们没有资质是挂的别人的,然后劳务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了一个17万的发票给总公司,我们挂的装修公司又开了一个30万9%的发票给总公司,劳务中有7万是代付,我们做工资表了,劳务公司盖章寄给的总包,总包直接代付的,有7万已经发给员工了,还有10万直接打到劳务公司,30万是直接打给我们一直挂靠的公司,款也是打给他,劳务公司是提了2%的管理费,还有预缴的钱也收了,说还有一个1%的税也收了,现在就是我们另一个工地也要搞代付,这个项目也是挂的我们一直挂的挂靠公司,然后做工资表,里面有多少金额是代付的,然后劳务公司今天联系我们说上次代付了的,这些人你不可以在搞代付,如果搞代付就要提供成本发票过来,这样我有点想不通了 1个点有劳务发票,预缴1%还要交别的税吗 就不用了吧,为什么A公司代付的人,B公司不可以代付

紧张的冬日
于2023-12-11 20:11 发布 3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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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解答
2023-12-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