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咨询一下自然人股权变更计税成本。比如A0元转让认缴股本50给B,后续B实缴了这50万,然后B再转让给C时,计税成本是0元还是50万元啊 您好!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自然人转让股权时计算税收成本,通常应当以原始取得该股权的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A将股权转让给B,A的转让成本是0元,B在取得股权后,实缴了50万元的股份。当B转让股权给C时,B的计税成本应为其实际支付的金额,即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投资,还需考虑评估增值等因素。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实际的交易合同、评估报告等具体情绀进行评定。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师进行详细核算,以确保符合税务规定和要求。如有其他变量或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更多的细节才能给出更准确的答案。 按您这说的,怎么感觉有点矛盾了。前面说“通常应当以原始取得该股权的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后面又按50万计算,原始取得是 0 元接手的啊 抱歉刚才的回复如果造成了您的困惑。这里来澄清一下: 在您的案例中,自然人B实缴了50万元来取得A的股权,此时B的取得成本就是50万元。所以,当B要转让股权给C时,他的计税成本是50万元

传统的冬日
于2023-11-29 16:22 发布 48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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