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1:我收取客户服务费用是12万搞活动用(12万是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款116504.85,3%的简易计税税金3495.15) 方法2:如果我按6%服务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万含税价格,其中6792.45销项税,不含税价款123207.55 活动场地方提供食宿,收取我9万6(12万的80%)或者8万4(12万的70%)的成本帮我搞活动小规模企业最多代开1%税率的进项发票 请问如果是给供应商9万6,方法1和方法2我分别税金 费用出去支出多少? 如果我给供应商8万4,法1和方法2我分别总共税金 费用出去多少? 利润所得税简易计税都要算
变参变量变焦变形金刚
于2023-11-24 10:06 发布 31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1-24 10:11
同学你好
方法1的计算如下:
1.收取客户服务费用12万,其中含税价为12万,不含税价款为116504.85元,税金为3495.15元。
2.活动场地方提供食宿,收取9万6(12万的80%)的成本。
3.利润为:12万 - 9万6 = 24000元。
4.利润所得税为:24000元 × 25% = 6000元。
5.简易计税税金为:3495.15元。
6.总费用支出为:9万6 + 3495.15元 = 99495.15元。
7.总税金支出为:6000元 + 3495.15元 = 9495.15元。
方法2的计算如下:
1.收取客户服务费用12万,其中含税价为12万,销项税为6792.45元,不含税价款为123207.55元。
2.活动场地方提供食宿,收取8万4(12万的70%)的成本。
3.利润为:12万 - 8万4 = 36000元。
4.利润所得税为:36000元 × 25% = 9000元。
5.进项发票税率为1%,可抵扣税金为:8万4 × 1% = 840元。
6.简易计税税金为:3495.15元。
7.总费用支出为:8万4 + 3495.15元 = 87995.15元。
8.总税金支出为:9000元 + 840元 + 3495.15元 = 13335.15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给供应商9万6:
方法1的税金和费用总支出为99495.15元,利润为6000元。
方法2的税金和费用总支出为87995.15元,利润为-840元(因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40元)。
如果给供应商8万4:
方法1的税金和费用总支出为99495.15元,利润为-3495.15元(因为简易计税税金为3495.15元)。
方法2的税金和费用总支出为87995.15元,利润为-3495.15元(因为简易计税税金为349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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