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有形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非主营业务)吊车合同,向乙公司出租吊车三台,期限为6个月,三台吊车租金(含税)共计67 800元。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日预付租金(含税)共计22 600元,合同到期结清全部租金余款。合同签订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租金20 000元、增值税税额2 600元。租赁期满日,甲公司收到租金余款及相应的增值税。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收到乙公司预付租金: (2)每月末确认租金收入: (3)租赁期满收到租金余款及增值税:

深情的茉莉
于2023-11-17 20:10 发布 90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碧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11-17 20:15
你好同学!解答需要些时间,看下面的解答过程哦。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借,固定资产1000
应交税费91.2
管理费用20
贷,银行存款
2023-04-20 22:02:33
1.记录接受的设备和原材料价值:
借:固定资产(设备)200万元
借:原材料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乙公司260万元
贷:资本公积/长期应付款40万元(由于乙公司的投资超过了实收资本的部分,应作为资本公积或长期应付款处理)
1.记录增值税抵扣: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万元(26万元设备增值税额 %2B 13万元原材料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39万元
2024-04-14 04:24:51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4-01-02 16:23:07
你好,稍等我这边算好发给你
2023-11-27 11:38:33
你好,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
2023-11-24 16: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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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碧老师 解答
2023-11-1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