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3月进口手表机芯6000只,海关核定完税价格0.5/只,关税30%, 当月领用6000只,当月销售3500只,不含税1.25, 该月应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20%) 3500*1.25*13%-6000*0.5*(1+30%)*0.13 = 61.75 , 我的理解是手表机芯是消费品,应该 组价=(6000*0.5)/(1-20%)=3750,然后再乘以0.13,我哪里出了问题吗?为什么不除这个1-20%?,请指点下,谢谢
Sunny鸿运满堂
于2023-11-16 14:58 发布 744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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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的。辛苦啦
继续努力,祝你顺利过关。
2020-05-22 22:08:58

您好,是的,您的公式正确
2020-05-08 06:29:55

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呢
2020-03-20 11:03:32

同学你好,这样理解的对吗?——是对的;
2022-04-25 09:41:40

您好,这道题的答案是AC
2022-01-04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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