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2-08 08:48

你指的是2017年37号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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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是2017年37号文件吗
2018-02-08 08:48:25
 你好;    农产品收购发票新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是由收购者自行开具给售货方,一直以来都是涉票犯罪的重灾区,更是各级税务机关严管的票种。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企业,在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时要严格掌握各地相关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一、发票的购买、使用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因此,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在本地区开具,不得携带空白发票跨规定使用。 (二)、各地的具体规定: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严格控制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很多地方出台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例1、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国税公告(2016)9号《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二关于收购发票的开具管理第(四)条规定:收购发票仅限在本市范围内开具。到本市以外收购农产品的,可向销售方索取普通发票,或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 二、发票的抵扣规定: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无需认证,同时没有抵扣期限的规定。考虑到企业消耗原材料结转成本的税前扣除的规定,建议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及时入账。 参考一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二、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问题: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的要求领用、开具和保管农产品收购发票,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有关栏目,并向收款人逐笔开具发票,需要汇总开具的,应附上购货清单(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的纳税人需通过发票升级版系统开具购货清单)。
2022-08-17 14:18:16
同学,我们国家税法规定的是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才是免税的,如果你加工成其他的产品。再次销售就是不免税。
2020-05-27 09:49:43
你好 你说的最新的话 你可以去看看国家税务局官网 目前看到的是2018.28号文件关于税前扣除文件标准 的
2019-11-29 11:42:45
您好,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主要政策规定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文件对的初级农业产品的范围进行了明确。不在规定范围的农产品不得享受农产品特殊抵扣政策。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7、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一般计算方法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以发票注明的价款(含烟叶税)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上述扣除率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为11%。2018年5月1日以后10%。2019年4月1日以后9%。 三、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规定 1.加计扣除法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加计扣除的前提条件: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高税率的货物。2018年5月1日起为16%税率的货物。计算公式: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票面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票面税率(扣除率)*2% 2.核定扣除法 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共有三种情形五种方法。这里不具体说明,大家可以看文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自2017年7月1日起,流通环节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不再允许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计算抵扣增值税的,不得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票面税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前三栏,而应将计算的进项税额填报在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普通发票)中。 3.适用加计扣除规定的,如果既销售有高税率货物又有其它税率的,要分别核算,否则不能加计扣除,而且购进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凭票面税额抵扣,不得采取计算抵扣办法。 4.采用核定扣除办法的,扣除率一般为对外销售产品的适用税率。但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如果高税率即16%税率,2018年5月1日以后为12%。
2019-03-26 23: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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