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一下,有这样一笔业务,工程建设地点发生在江苏,现工程已结束请安徽的专业人员进行审计,并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定了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注明的劳务发生地为安徽,最终专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在河南税务代开发票,请问这笔业务是否合理?有元税务风险?
烽火连城
于2023-10-30 10:13 发布 17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在发生地开,同学
2019-03-18 13:33:05

你好,安徽当地是否建公司
2020-03-05 09:41:07

你好 外地项目的话是需要预缴地 你们应该是有外经证的 办理的。 你们建筑服务 。 不是生活服务的哦
2020-09-07 16:02:02

你要到他那里去开票的,那只能根据他的要求来了,我们外人说多少页没有啊,你就解释解释,不行的话看是否可以跟甲方商量一下,把工程名称改一下
2014-11-20 15:02:19

你好,不用的,到你单位注册所在地开具发票就可以的
2019-05-20 08: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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