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型公司做出来的一些样品或半成品,甚至产成品,由研发部按老板要求完成后,老板直接通知寄给了客户,公司小还没有生产销售,导致财务总是不知道销售是否有交货,交货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去和研发同事了解详情时,同事也只是应老板要求的东西寄出,不知道是哪个客户的。内控上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所有物品寄出都由统一的人来管理?这个人登记要寄出的物品、寄往哪里、是否还会寄回来这些信息,如果寄件人不在时,要将寄件物流单报给她来登记。

勤奋的芹菜
于2023-10-26 14:43 发布 35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小霞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3-10-26 14:45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呢,而且公司内控是需要有个人登记这块事宜
相关问题讨论
实际销售的商品是这个名就可以这样写。
2024-04-22 15:11:04
学员你好,你的问题不完整,老师没办法判断能不能帮你解决
2022-03-10 23:14:00
可以的,完全合规无风险
进项开【电源线 美式三插 %2B 尾卡】(半成品),销项开【电源线】、规格型号填你内部的 A01-M,税务只看大类一致即可,加工后成品用自己的型号开票是最规范的做法
2025-12-25 12:06:5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12-10 17:26:22
那个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2025-11-10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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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芹菜 追问
2023-10-26 14:46
小小霞老师 解答
2023-10-26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