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个股东退股了,我们之前给他清算账目把公司所有的应收款项及余额都已按照他10%的比例核算给他了,另外还加了他当初的投资股本一并退给他了的。 但现在发现当时没有减掉公司的投资资本,全部当成利润分配核算了,相当于他多算了股本240万的分配也就是24万,请问这个公式怎么列算呢?谢谢 因为钱还没有结清,现在发现这样的问题,请问要怎么核算 首先,你需要确认股东退股时是否已经减掉公司的投资资本,如果没有,则需要将公司的投资资本减去24万,然后将24万作为负数计入利润分配中,以补偿股东多算的24万。 之前没有减掉股本240万,是不是应该从整体利润里面先减去240万的股本不能核算,还是直接从他已经核算好的金额里面减去24万呢。 表面上他就是多算了24万走,可我怎么核算都满足凑不够24万呢,请求帮助,谢谢 如果之前没有减掉股本240万,则需要从整体利润里面先减去240万的股本,然后再从股东已经核算好的金额里面减去24万,以补偿股东多算的24万。 请问已经减去股本240万了,不就=已经减掉24万咯吗?为什么还要在减去24万呢?
冷艳的路灯
于2023-10-25 10:47 发布 46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25 11:08
您是正确的,如果已经在退股时从整体利润中减去了240万的股本,那么实际上已经补偿了股东多算的24万。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再次从已经核算好的金额中减去24万。
然而,如果之前没有在退股时减去240万的股本,而是在之后发现这个问题,那么您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纠正这个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从整体利润中减去240万的股本,并且需要将24万作为额外的补偿支付给股东。
为了更清晰地解释,让我们考虑一个例子:
假设公司在退股时将所有的应收款项和余额按照股东10%的比例核算给了他,总金额为100万。其中,240万的股本已经减去了。但是后来发现,这个240万的股本被错误地算作了利润分配。
为了纠正这个错误,您需要做以下事情:
1.从之前核算给股东的100万中减去24万作为补偿(即240万股本被错误地算作24万利润分配)。
2.将剩余的76万(100万 - 24万)支付给股东。
这样,您就正确地补偿了股东多算的股本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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