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工程公司,总公司与甲方(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合同,所取得材料、人工等成本发票大部分都开给了总公司,总公司有剩余成本在总公司。现在改成分公司给甲方开发票后(甲方要求),由分公司开票确认收入,分公司产生不了足够的成本,这种情况总公司的成本怎么才能转移到分公司?或者其他税法上能够解决的办法?
米小柒
于2023-10-19 16:24 发布 10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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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9 16:27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以下方法解决总公司成本转移到分公司的问题:
● 实行集团公司统借统贷的方式。由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合同,然后由分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并开具发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可以通过统借统贷的方式,将总公司的成本转移到分公司,并在税前进行扣除。
● 通过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来达到费用转移的效果。
● 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由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将总公司的成本直接分摊到分公司,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总公司成本转移到分公司的问题:
● 由总公司将费用直接分摊到下属子公司,但须将相关材料或者协议报税务局核定。
● 通过子公司上交管理费的方式转移,但是子公司的费用税前不能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税法规定进行操作。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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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原则 去年的发票计入去年的损益
2022-04-29 23:55:31

你好,贵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吗?你要核算的是增值税吗
2021-06-17 14:26:02

您好,企业可以自己买税盘开发票,自己不能开的,也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2020-07-16 14:21:54

是业务事实,没有取得发票,可以暂估的
2020-06-03 19:20:38

你好,
公司成本票不够没有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下文:
1、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借: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如有关发票在汇算清缴期结束之前取得,企业正常进行下一年年汇算清缴即可;如有关发票在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仍未取得,则有关支出下一年年度不得税前扣除,待实际取得后,按规定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公司成本票不够的相关问题】:
2020-05-02 13: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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