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1-28 15:46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应该 在次年的5月31日前取得发票,否则,这些费用就不能税前列支!

陌阳浅浅 追问

2018-01-28 15:59

会计分录如此处理可否?

老江老师 解答

2018-01-28 16:58

@189*578:会计分录没毛病。但通常的做法是: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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