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注销,注销年度的所得税申报需要报送总公司受理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当年还没结束数据填写预估数吗
理智的羽毛
于2023-10-11 18:18 发布 7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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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1 18:21
一般来说,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注销时,需要向总公司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这些申报表和分配表通常需要在注销年度结束前提交给总公司。
如果注销年度还未结束,数据应该填写预估数。预估数可以根据之前的年度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估算,以便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和注销。需要注意的是,预估数只是为了满足注销程序的需要,不代表最终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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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总分公司报表是分开填写申报的
2020-04-21 16:26:57

没有独立法人的不能选择小型微利企业,次年汇算清缴合并
2019-07-06 16:03:48

您好,一般情况下,按总分机构收入分配所得税来填写。
2021-10-22 17:43:22

你好,你申报年度的所得税按照给你分配的比例来申报的
2020-05-07 17:21:38

分公司也需要在当地做一下备案
2024-01-11 16: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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