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11月20号注册的,总包合同是12月12号签的,预付款发票是12月20号开给甲方的,款未收到,12月要确认收入吗?相应的成本都未取得,1月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夏天
于2018-01-18 13:08 发布 791次浏览
- 送心意
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8-01-18 15:52
学员您好!请问你们是所处行业,公司的经营业务是什么,预付款为什么是你开票给甲方,应该是甲方开票给你,为什么你预付款了还有款未收到,请详细提供相关信息,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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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您好!请问你们是所处行业,公司的经营业务是什么,预付款为什么是你开票给甲方,应该是甲方开票给你,为什么你预付款了还有款未收到,请详细提供相关信息,感谢您的提问。
2018-01-18 15:52:11

就按发票做收入,没有什么两种核算的,已经交的企业所得税是预缴,本期应交所得税=按销售收入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015-07-28 15:22:02

你好,同学。
是的,你这开票确认收入部分,要转完工产品,抵减要交交所得税的
2020-07-04 08:29:27

劳务收入*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
2015-11-24 16:54:13

您好,这只能你们协商一下,按照付款的开票,这样应该合理一点。
2018-12-14 12: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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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追问
2018-01-18 15:54
学堂答疑王老师 解答
2018-01-19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