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朱老师
职称: ,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18-01-19 08:42
可以的,能入账。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3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但有例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4年真的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4年当年费用,但如果 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最新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全文(2022年3月起施行)。
2022-02-20 17:41:45
你好,有事业单位会计群,你可以上课的时候咨询上课老师
2019-06-19 11:34:44
你好,请问什么意思?你要找事业单位的实操练习?
2019-05-18 12:19:29
你好,如果你有相关事业单位经验,是容易一些的
2016-12-22 16:48:40
可以的,能入账。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3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但有例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4年真的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4年当年费用,但如果 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2018-01-19 08:42: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